關于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
第6問,我一直很疑惑的一點,既然是未未達帳項,就應該查外部證據呀,比如查銀行對賬單。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是由被審計單位編的,屬于內部證據,如果被審計單位不想讓注冊會計師知道款項的情況 ,未達帳項是假的,被審計單位的會計直接按照他想要的結果造一份不真實的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就是了,查余額調節表的意義在哪呢?麻煩老師詳細解釋一下,最好帶例子的那種,謝謝老師。
問題來源:
(1)A注冊會計師計劃對甲公司單筆金額超過250萬元(含250萬元)的應收賬款全部實施積極式函證,單筆金額在25萬元至250萬元之間的應收賬款采用審計抽樣的方法選取樣本實施積極式函證,單筆金額低于25萬元的應收賬款采用消極式函證。
(2)審計項目組成員負責填寫應收賬款詢證函信息,甲公司應收賬款會計負責填寫詢證函信封,審計項目組取得應收賬款會計填寫的信封后,親自到郵局將詢證函寄出。
(3)針對郵寄方式的回函,A注冊會計師驗證了被詢證者加蓋在詢證函上的印章以及簽名中顯示的被詢證者名稱是否與明細賬中記錄的往來單位一致。
(4)針對甲公司與其母公司乙公司的重大關聯方交易合同,審計項目組采用積極式函證方式函證本年度與乙公司發生的每一筆應收賬款交易金額,回函結果均相符,審計項目組對此結果滿意。
(5)審計項目組郵寄詢證函時,在核實由甲公司提供的被詢證者的聯系方式后,未使用甲公司的郵寄設施,而是在郵局投遞詢證函。
(6)審計項目組針對銀行函證結果與甲公司賬面記錄不一致的舞弊跡象,詢問甲公司財務負責人,財務負責人解釋是一筆未達賬項導致,A注冊會計師在審計工作底稿中記錄了這一結果,消除了對甲公司銀行存款、借款等事項存在舞弊跡象的疑慮。
要求:針對上述第(1)至(6)項,逐項指出A注冊會計師或審計項目組的做法是否恰當。如不恰當,簡要說明理由。

景老師
2021-07-06 17:10:04 2592人瀏覽
是要查外部證據的,比如您說的銀行對賬單。但是出現了不一致,那第一個想到要獲取的就是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然后是否調節一致。當然也不是看看是否調節一致就行了,也是要進一步檢查未達賬項的,看是否合理的。
比如說您銀行函證結果是100萬,企業賬面記錄是90萬。那您看到結果差異是10萬,您怎么查呢,無從下手呀,所以第一個獲取的就是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的,看看到底都是一些什么事項。但也不是獲取完就完事了,是要進一步檢查這些未達賬項到底是怎么回事的,要進一步看銀行對賬單呀等等的。答案的后半句“證實是否存在未達賬項,是否存在錯報”,就是這個意思的,是要進一步調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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