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3)計算并說明A公司在我國匯算清繳時,來自乙國子公司的所得可間接抵免的所得稅。

王老師
2022-08-21 17:13:26 793人瀏覽
哈嘍!努力學習的小天使:
如果符合間接抵免條件,母公司取得的境外所得直接負擔和間接負擔的稅款都可以作為在境外實際繳納的稅款,與抵免限額進行比較,確定最終抵免額進行抵免。
在本題的數據基礎上舉例,假設本題的持股比例大于20%,符合間接抵免條件。
來自乙國的所得=239.7/(1-6%)/(1-15%)=300(萬元)
可直接抵免的稅款(第2小問計算結果)=15.3(萬元)
間接承擔的稅款=300×15%=45(萬元)
抵免限額=境外所得按照我國稅率應繳納的稅款=300×25%=75(萬元)
在可間接抵免的情況下,母公司境外繳納稅款=15.3+45=60.3(萬元)<75萬元,按60.3萬元進行抵免,取得境外所得應在我國補繳稅款75-60.3=14.7(萬元)
在本題18%的條件下,不能間接抵免,只能直接抵免,直接抵免稅額15.3萬元<75萬元,只能抵免15.3萬元,取得境外所得應在我國補繳稅款75-15.3=59.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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