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報酬預扣預繳如何計算
勞務報酬不是綜合所得嗎,綜合所得本來不就是按累計預扣法的嗎,而且是按照80%的收入計入,怎么這里又說什么不超過4000減800的,有啥區別
問題來源:
(2)特殊規定
①對一個納稅年度內首次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居民個人,扣繳義務人在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時,可按照5000元/月乘以納稅人當年截至本月月份數計算累計減除費用。
【王穎有提示】
(1)首次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居民個人,是指自納稅年度首月起至新入職時,未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或者未按照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過連續性勞務報酬所得個人所得稅的居民個人。
(2)正在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學生因實習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的,扣繳義務人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時,可按照規定的累計預扣法計算并預扣預繳稅款。

徐老師
2022-05-26 11:29:45 1620人瀏覽
勞務報酬是綜合所得沒錯,但是勞務報酬平時預扣預繳的時候用的不是累計預扣法(保險營銷員、證券經紀人取得的傭金收入除外),是用勞務報酬與4000元比較大小的,大于4000元減20%,小于4000元的減800。
您說的那種情況是匯算清繳,本題涉及的是預扣預繳,要分別把握,不要混淆。
勞務報酬所得的預扣預繳
要素 | 具體規定 | ||
預扣率 | 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 | 預扣率(%) | 速算扣除數(元) |
不超過20000元的 | 20 | 0 | |
超過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 30 | 2000 | |
超過50000元的部分 | 40 | 7000 | |
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 | 實行定額或定率扣除: (1)每次收入≤4000元,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800元 (2)每次收入>4000元,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1-20%) | ||
預扣預繳稅額 | 預扣預繳稅額=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預扣率-速算扣除數 | ||
特殊規定 | (1)保險營銷員、證券經紀人取得的傭金收入,屬于勞務報酬所得 (2)相關計算 收入額=不含增值稅的收入×(1-20%) 展業成本=收入額×25%=不含增值稅的收入×(1-20%)×25% 并入綜合所得的金額=收入額-展業成本-附加稅費=不含增值稅的收入×(1-20%)×(1-25%)-附加稅費 【提示】采用累計預扣法計算預扣稅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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