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某高新技術企業2020年8月開業,注冊資金220萬元,當年發生經營活動如下:
(1)領受工商營業執照、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各一份;
(2)建賬時共設8個營業賬簿,其中一本是資金賬簿,記載實收資本220萬元;
(3)簽訂購銷合同4份,共記載金額280萬元;
(4)簽訂借款合同1份,記載金額50萬元,當年支付借款利息0.8萬元;
(5)與廣告公司簽訂廣告制作合同1份,分別記載加工費3萬元、廣告公司提供的原材料7萬元;
(6)簽訂技術服務合同1份,記載金額60萬元;
(7)簽訂租賃合同1份,記載支付租賃費50萬元;
(8)簽訂轉讓專有技術使用權合同1份,記載金額150萬元。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按照下列序號計算回答問題,每問需計算出合計數。
自2018年5月1日起,對按萬分之五稅率貼花的資金賬簿減半征收印花稅,對按件貼花五元的其他賬簿免征印花稅。
這里考核點在于借款合同的計稅依據是借款金額,不包括利息金額。
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承攬合同,將加工費和原材料金額分別列明的,分別按照加工承攬合同和購銷合同計稅,兩項稅額相加為該合同應納印花稅。
這里考核點在于產權轉移書據與技術合同的差異。

劉老師
2021-08-12 15:54:00 1527人瀏覽
不需要的呦~考試一般會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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