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服務業中的餐飲行業,娛樂行業銷售物品
生活服務業中的餐飲行業、娛樂行業銷售哪些物品是采用生活服務業6%的稅率?銷售瓶裝啤酒、飲料、零食為何是6%?還有哪些附帶銷售的物品是適用6%?
問題來源:
(1)店堂點餐含稅消費收入400000元,含銷售瓶裝啤酒2噸收入50000元、用自有設備現釀啤酒0.5噸收入20000元。
(2)KTV包房取得含稅收入150000元,含觀看通宵電影包房收入80000元、零食收入40000元、瓶裝啤酒1噸收入30000元。
(3)打包外賣餐飲含稅收入100000元,含銷售聽裝啤酒0.2噸收入6000元。
(4)當月外購食材200000元,其中部分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不含稅價款80000元。
(5)向社會公開征集服務圖標,約定首先從參賽作品中評選出3件入圍作品,各支付20萬元作為獎勵。其著作權歸設計者所有;再從中挑選出最佳作品,其著作權轉歸啤酒屋所有,啤酒屋支付給設計者轉讓費50萬元。公民張某應征參賽并成為最終勝出者。
(其他相關資料:啤酒的消費稅稅率為250元/噸)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按照下列序號回答問題,每問需計算出合計數。
啤酒屋應繳納的消費稅=250×0.5=125(元)

楊老師
2021-07-31 19:36:15 3178人瀏覽
勤奮刻苦的同學,您好:
提供餐飲服務時,又涉及銷售貨物(啤酒),屬于混合銷售,統一按照餐飲服務(6%)繳納增值稅。這里被認定為混合銷售,所以要按照主營業務餐飲服務的稅率來計算納稅的。
希望可以幫助到您O(∩_∩)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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