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件不應該是無形資產嗎?為什么*13%?
問題來源:
位于市區的某動漫軟件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9年7月經營業務如下:
(1)進口一臺機器設備,國外買價折合人民幣640000元,運抵我國入關地前支付的運費折合人民幣42000元、保險費折合人民幣38000元,入關后運抵企業所在地,取得運輸公司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運費17600元,稅額1584元。
(2)支付給境外某公司特許權使用費,扣繳相應稅款并取得稅收繳款憑證,合同約定的特許權使用費的金額為人民幣1000000元(含按稅法規定應由該動漫軟件公司代扣代繳的稅款)。
(3)購進一輛小汽車自用,取得的稅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上注明車輛金額為200000元,稅額26000元。
(4)支付公司員工工資300000元,支付辦公用礦泉水水費,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發票注明金額5000元、稅額650元。
(5)將某業務單元的實物資產以及相關聯的債權、負債和勞動力一并轉出,收取轉讓款5000000元。
(6)銷售自行開發的動漫軟件,取得不含稅銷售額4000000元,銷售額中有800000元尚未開具發票。
(其他相關資料:進口機器設備關稅稅率為12%,涉及的相關票據均已確認,期初留抵稅額為0)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按照下列順序計算回答問題。
進口環節關稅=(640000+42000+38000)×12%=86400(元)
進口環節增值稅=(640000+42000+38000)×(1+12%)×13%=104832(元)
應代扣代繳的增值稅=1000000÷(1+6%)×6%=56603.77(元)
增值稅進項稅額=104832+1584+56603.77+26000+650=189669.77(元)
【提示】進口環節繳納的增值稅和代扣代繳的增值稅取得相應繳款憑證可以作為當期進項稅額抵扣。
增值稅銷項稅額=4000000×13%=520000(元)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行開發生產的軟件產品,按13%稅率征收增值稅后,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
增值稅應納稅額=520000-189669.77=330330.23(元)
即征即退稅款=330330.23-4000000×3%=210330.23(元)
實際繳納的增值稅=330330.23-210330.23=120000(元)P114
車輛購置稅=200000×10%=20000(元)。

秦老師
2022-08-07 17:56:00 273人瀏覽
軟件產品是按13%計稅的。
可以這樣理解:
對動漫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主開發生產的動漫軟件,按照13%的稅率征收增值稅后,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
這里的動漫軟件產品包括計算機軟件產品、信息系統和嵌入式軟件產品。嵌入式軟件產品是指嵌入在計算機硬件、機器設備中并隨其一并銷售,構成計算機硬件、機器設備組成部分的軟件產品,因此動漫軟件產品屬于有形貨物。
提示:此處需要側重記憶一下~
每個努力學習的小天使都會有收獲的,加油!相關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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