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不屬于增值稅征稅范圍?
問題來源: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按照下列順序計算回答問題,如有計算需計算出合計數。
(1)計算業務(1)的銷項稅額。
(2)判斷業務(2)是否應繳納增值稅,如應繳納增值稅,計算業務(2)增值稅銷項稅額。
(3)判斷業務(3)是否應繳納增值稅并說明理由。
(4)計算業務(4)的銷項稅額。
(5)計算業務(5)應繳納的增值稅額。
(6)計算業務(6)應繳納的增值稅額。
(7)計算業務(7)當期應代扣代繳的增值稅額。
(8)計算業務(8)進口廂式貨車應繳納的關稅、車輛購置稅和增值稅額。
(9)根據業務(9)計算當期不可抵扣的進項稅額。
(10)回答主管稅務機關是否有權對企業按月計算得出的不可抵扣進項稅額調整;如果有權調整,應如何調整。
(11)不考慮扣繳因素,計算當期應向主管稅務機關繳納的增值稅額。
(12)不考慮扣繳因素,計算當期應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額、教育費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2019年)
【答案及解析】
(1)業務(1)的銷項稅額=(300-30)×13%=35.1(萬元)P70
(2)統借統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P111
保本理財產品利息收入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
業務(2)的銷項稅額=10.6÷(1+6%)×6%=0.6(萬元)P44
(3)業務(3)不需要繳納增值稅。
理由:轉讓非上市公司股權不屬于增值稅的征稅范圍,不征收增值稅。P44
(4)業務(4)的銷項稅額=106÷(1+6%)×6%=6(萬元)P46
(5)業務(5)應繳納的增值稅額=(1040-200)÷(1+5%)×5%=40(萬元)P105
(6)業務(6)應繳納的增值稅額=10.3÷(1+3%)×2%=0.2(萬元)P65
(7)業務(7)當期應代扣代繳的增值稅額=20×6%=1.2(萬元)P56,45
(8)進口廂式貨車應繳納的關稅=40×3×15%=18(萬元)P353
進口廂式貨車應繳納的車輛購置稅=40×(1+15%)×10%=4.6(萬元)P438
進口廂式貨車應繳納的增值稅=40×3×(1+15%)×13%=17.94(萬元)P91
進口廂式貨車應繳納的關稅、車輛購置稅和增值稅額合計=18+4.6+17.94=40.54(萬元)
(9)業務(9)當期不可抵扣的進項稅額
=22.6×[50+10.3÷(1+3%)+(1040-40-200)]÷[50+10.3÷(1+3%)+(1040-40-200)+(300-30)+10.6÷(1+6%)+106÷(1+6%)]=15.67(萬元)P82
(10)主管稅務機關有權對企業按月計算得出的不可抵扣進項稅額進行調整。主管稅務機關可以依據年度數據對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進行清算。這是因為對于納稅人而言,進項稅額轉出是按月進行的,但由于年度內取得進項稅額的不均衡性,有可能會造成按月計算的進項稅額轉出與按年度計算的進項稅額轉出產生差異,主管稅務機關可在年度終了對納稅人進項稅額轉出計算公式進行清算,可對相關差異進行調整。(名師講義上沒有)
(11)當期應向主管稅務機關繳納的增值稅額=35.1+0.6+6-(22.6-15.67)-17.94+40+0.2=57.03(萬元)
(12)當期應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額、教育費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合計=57.03×(7%+3%+2%)=6.84(萬元)。
提示:第(11)、第(12)問答案,為不考慮扣繳因素情況下,應作答的答案。

高老師
2022-08-03 14:47:22 265人瀏覽
資管產品運營環節取得的非保本投資收益、未上市公司股權轉讓收益、股息紅利收益,通常都不屬于增值稅征稅范圍,無須繳納增值稅。
為本單位員工提供的應稅服務,不屬于增值稅征稅范圍。
轉讓非上市公司股權不屬于增值稅征稅范圍。
納稅人在資產重組過程中,通過合井、分立、出售、置換等方式,將全部或者部分實物資產以及與其相關聯的債權、負債和勞動力一并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屬于增值稅的征稅范圍。
股息紅利不屬于增值稅征稅范圍。
希望可以幫助到您~
每個努力學習的小天使都會有收獲的,加油!相關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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