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1)將一套自行開發的房屋無償贈送給乙公司,該房屋成本價為270萬元,按照甲公司最近時期銷售同類不動產的平均價格確定不含稅價值為300萬元。
(2)采用直接收款交易方式銷售可直接辦理入住的商品房,含稅房款117300萬元,已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銷售建筑面積為49000平方米;該項目可供銷售建筑面積為70000平方米,該項目支付土地出讓金120000萬元,已取得符合規定的有效憑證。
(3)采取預收款方式銷售商品房,收到預收賬款9990萬元,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
(4)銷售《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之前的住宅,客戶辦理入住并向其收取含稅價款12600萬元,選擇簡易計稅方法。
(5)購買一臺機械設備,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的不含稅價款為300萬元。
(6)購入一處不動產,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的不含稅價款為6000萬元。
(7)支付適用一般計稅方法的房地產開發項目設計費,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的不含稅價款為1800萬元。
(8)以包工包料方式將某建筑工程項目公開招標,丙建筑公司中標承建該工程項目,支付工程結算價款,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的不含稅價款為22500萬元。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按照下列序號回答問題,如有計算需計算出合計數。
銷項稅額=300×9%=27(萬元)
當期允許扣除的土地價款=(當期銷售房地產項目建筑面積÷房地產項目可供銷售建筑面積)×支付的土地價款
銷項稅額=(117300-120000×49000÷70000)÷(1+9%)×9%=2749.54(萬元)
購置不動產可抵扣的進項稅額=6000×9%=540(萬元)
支付設計費可抵扣的進項稅額=1800×6%=108(萬元)
支付給丙建筑公司的工程結算款可抵扣的進項稅額=22500×9%=2025(萬元)
可抵扣的進項稅額合計數=39+540+108+2025=2712(萬元)
銷項稅額=27+2749.54=2776.54(萬元)
進項稅額為2712萬元
應納增值稅=2776.54-2712=64.54(萬元)
②簡易計稅方法:應納增值稅為600萬元
應納增值稅合計數=64.54+600=664.54(萬元)

閆老師
2021-07-14 11:52:57 4128人瀏覽
您的理解是正確的。
本題是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房產,采用一般計稅方法,是應該差額確認銷售額,計算繳納增值稅。
但是因為本題中沒有給出取得的土地價款,所以沒有扣減項目,所以沒有進行差額計算。
如果題目中給出了土地價款的話,是要按照差價計算銷售額的。視同銷售和正常銷售處理的情況一樣。
您再理解一下,如還有問題歡迎隨時交流,祝您輕松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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