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孫老師
2024-08-14 09:51:12 308人瀏覽
您的理解有誤。
轉讓存量房:
第一種情況——能取得評估價格
可以扣除的項目有三大類:
1.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金額(這里包括地價款+登記過戶手續費+受讓土地使用權時繳納的契稅);
2.評估價格;評估價格=重置成本價×成新度折扣率
3.轉讓環節繳納的稅金【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看題目表述,下同)+印花稅。注意這種情況并不包括契稅】。
第二種情況——不能取得評估價格,能提供購房發票
可以扣除的項目有兩大類:
1.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舊房及建筑物的評估價格=購房發票所載金額×(1+n×5%)(n為年限)
2.轉讓環節繳納的稅金【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稅+契稅(需提供完稅憑證)】
您注意哈,這里扣除的是轉讓環節繳納的稅金
給您一個愛的鼓勵,加油~相關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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