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存量房的扣除項目
題目里沒有提到取得土地時支付的地價這種情況,計算可扣除項目金額時直接不管這一項了?地價不應該是不小的一部分嗎,還是說這個轉讓廠房時評估機構給出的評估價格就包含地價了?
考試中轉讓舊房會給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地價嗎,還是都會像這個題目一樣,只給出評估價格和轉讓稅金
問題來源:
(3)計算該機械廠轉讓廠房計算土地增值稅時準予扣除項目金額。
【解題關鍵】轉讓存量房計算土地增值稅可以扣除的項目包括:
(1)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本題沒有單獨給出)。
(2)房屋及建筑物的評估價格:評估價格=重置成本價×成新度折扣率。
如果不能取得評估價格但能提供購房發票的,(1)、(2)項按發票所載金額并從購買年度起至轉讓年度止每年加計5%計算扣除。
(3)轉讓環節繳納的稅金:①印花稅(本題不考慮);②城建稅、教育費附加;③購房時繳納的契稅(僅適用于按發票金額每年加計5%計算扣除且能提供契稅完稅憑證的納稅人)。

孫老師
2022-07-11 14:02:14 3641人瀏覽
哈嘍!努力學習的小天使:
1. 是的,沒提就不考慮了,默認為包含在評估價格中了
2. 考試的時候,單獨給就考慮,不單獨給就不考慮
給您總結如下:
轉讓存量房:
第一種情況——能取得評估價格
可以扣除的項目有三大類:
1.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金額(這里包括地價款+登記過戶手續費+受讓土地使用權時繳納的契稅);
2.評估價格;
評估價格=重置成本價×成新度折扣率【按照評估價格扣除,一般不單獨給出地價款和取得土地時繳納的契稅,一般默認為評估價格中包括地價款和契稅;但是如果題目單獨給出地價和契稅的話,還是要作為扣除項目扣除的】
3.轉讓環節繳納的稅金(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稅。注意這種情況里并不包括契稅)。
第二種情況——不能取得評估價格,能提供購房發票
可以扣除的項目有兩大類:
1.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舊房及建筑物的評估價格=購房發票所載金額×(1+n×5%)(n為年限)
2.轉讓環節繳納的稅金(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稅+契稅)
注意:
(1)計算扣除項目時“每年”按購房發票所載日期起至售房發票開具之日止,每滿12個月計一年;超過一年,未滿12個月但超過6個月的,可以視同為一年。
(2)如果能提供契稅完稅憑證,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還包括契稅,反之則不得扣除契稅,其次契稅不得作為加計扣除5%的基數。
給您一個愛的鼓勵,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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