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納資源稅如何計算?
假設外購原礦金額(數量)是P1,混合加工出來的選礦金額(數量)是P2,原礦稅率是n1,選礦稅率是n2,按照公式計算應繳納資源稅是(P2-P1*n1/n2)*n2,那是不是也可以直接選礦和選礦稅率算出總資源稅稅額,減去外購原礦和原礦稅率算出的扣減資源稅稅額,得出應納資源稅:P2*n2-P1*n1
問題來源:
(三)外購應稅產品購進金額、購進數量的扣減
納稅人外購應稅產品與自采應稅產品混合銷售或者混合加工為應稅產品銷售的,在計算應稅產品銷售額或者銷售數量時,準予扣減外購應稅產品的購進金額或者購進數量;當期不足扣減的,可結轉下期扣減。
【提示1】納稅人應當準確核算外購應稅產品的購進金額或者購進數量,未準確核算的,一并計算繳納資源稅。
【提示2】納稅人核算并扣減當期外購應稅產品購進金額、購進數量,應當依據外購應稅產品的增值稅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或者其他合法有效憑據。
1.納稅人以外購原礦與自采原礦混合為原礦銷售,或者以外購選礦產品與自產選礦產品混合為選礦產品銷售的,在計算應稅產品銷售額或者銷售數量時,直接扣減外購原礦或者外購選礦產品的購進金額或者購進數量。
2.納稅人以外購原礦與自采原礦混合洗選加工為選礦產品銷售的,在計算應稅產品銷售額或者銷售數量時,按照下列方法進行扣減:
3.不能按照上述方法計算扣減的,按照主管稅務機關確定的其他合理方法進行扣減。

秦老師
2022-05-08 05:05:55 1712人瀏覽
可以這樣簡化的,您的思路和理解是正確的。
公式推導:應納資源稅稅額=[混產后選礦銷售額-外購原礦金額或數量×(原礦稅率/選礦稅率)]×選礦稅率=混產后選礦銷售額×選礦稅率-外購原礦金額×原礦稅率=混產后選礦銷售額×選礦稅率-外購原礦已納稅額
舉例:A礦業公司2021年1月8日購入150萬元(不含增值稅,下同)的鐵原礦(已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與自采的鐵原礦混合洗選加工為鐵選礦進行銷售,銷售額為520萬元。已知當地鐵原礦稅率為4%,鐵選礦稅率為2%。
①按照教材公式:A礦業公司在計算應稅產品銷售額時,準予扣減的外購鐵選礦購進金額=150×(4%÷2%)=300(萬元),應納資源稅稅額=(鐵選礦銷售金額-準予扣減的外購鐵選礦購進金額)×稅率=(520-300)×2%=4.4(萬元)。
②直接用推導公式:應納資源稅稅額=混產后選礦銷售額×選礦稅率-外購原礦金額×原礦稅率=520×2%-150×4%=4.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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