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老師
2020-11-12 15:49:04 4844人瀏覽
免抵稅額是指內銷的應納稅額因為出口退稅的原因,沒有向稅務機關繳納的稅款,但是同時企業也少取得了出口退稅的稅款,也就是稅務機關用出口應退給納稅人的稅款抵免了這部分的應納稅額,其實相當于納稅人實際上還是繳納了的,并不是稅收的優惠政策,所以不能免除本來應該繳納的增值稅附帶繳納城建稅的納稅義務,因此這個“免抵稅額”應該計入到城建稅的計稅依據當中,不能因為征管方式的改變(簡化手續)而減少城建稅的計稅依據。
【舉例說明】如果一個企業當期在國內銷售環節應繳納的增值稅是100萬元,但是該企業還涉及貨物出口應退增值稅50萬元,這種情況下,同一個企業,既有征稅的也涉及退稅的,稅務機關為了征管方便,就直接將需要退稅的50萬元抵頂了內銷環節的應納稅額,也就是說,該企業最終只需要繳納50萬元的增值稅就可以了。但是,內銷環節涉及的稅額是100萬元,且這100萬屬于城建稅的計稅依據,因此,我們要將實際繳納的50萬元和免抵的50萬元加在一起,作為城建稅的計稅依據計算繳納城建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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