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答案】第5層進項稅額能抵扣。理由:用于集體福利的不動產進項稅額不允許抵扣,其中不動產僅指專用于集體福利的不動產,對于兼用項目,可以抵扣進項稅額。
用途 | 抵扣政策 | ||
購進 | 固定資產、不動產、無形資產 (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除外) | 兼用于四項用途 | 都可抵扣 |
專用于四項用途 | 不可抵扣 | ||
原材料等消耗品 | 兼用于簡易計稅、免征增值稅項目 | 分攤抵扣 | |
專用于四項用途 | 不可抵扣 | ||
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 | 無論專用、兼用 | 都可抵扣 |

喬老師
2024-07-29 22:01:15 2849人瀏覽
哈嘍!努力學習的小天使:
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比較特殊,比如經銷權、冠名權、特許經營權等。這些無形資產與一般的固定資產或不動產不同,它們的使用和價值往往不容易被局限在某一特定用途上。因此,即使這些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是“專用于”簡易計稅項目、免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這四項用途中的,其進項稅額也是允許抵扣的。這是稅法規定的一項特殊政策。
所以,您只需要記住這個特殊規定,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無論專用還是兼用,其進項稅額都是可以抵扣的。
每天努力,就會看到不一樣的自己,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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