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通過自設非獨立門市部銷售自產應稅消費品的問題
納稅人通過自設非獨立門市部銷售自產應稅消費品的問題
怎么理解要按照門市部對外銷售數量征收消費稅?
問題來源:


喬老師
2024-07-24 22:00:19 1010人瀏覽
哈嘍!努力學習的小天使:
您的問題涉及的是消費稅的一種特殊計稅規定。當納稅人通過自設的非獨立門市部銷售自產的應稅消費品時,稅務部門會按照門市部對外銷售數量或銷售額來征收消費稅。這是為了確保稅收的公平性和準確性,防止企業通過內部轉移價格來避稅。這里的非獨立門市部屬于這個生產企業的一個部門,所以對外銷售的實現,看的是非獨立門市部對外銷售了多少,而不是看這個生產企業從生產部門移送給自己的另一個部門時移送了多少。
就像本講的這里舉例:
甲酒廠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23年8月移送50噸白酒給自設非獨立核算門市部,不含增值稅售價為1.5萬元/噸,當月門市部將該50噸白酒全部對外出售,不含增值稅售價為3萬元/噸。計算上述業務應繳納的消費稅稅額。
此時看的是門市部將該50噸白酒全部對外出售,不含增值稅售價為3萬元/噸,按照這個數據來計稅,而不是按照移送50噸白酒給自設非獨立核算門市部,不含增值稅售價為1.5萬元/噸來計稅。
這就是按照門市部對外銷售數量或銷售額征收消費稅的含義。
每個努力學習的小天使都會有收獲的,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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