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變形4.如果本月紅河酒廠銷售糧食白酒10000斤,不含稅單價為5元/斤,本月銷售禮品盒1000套,不含稅單價為200元/套,每套禮盒包括糧食白酒2斤,單價80元,紅酒2斤,單價30元。請計算該企業應納消費稅。
【答案】應納消費稅=10000×5×20%+10000×0.5+1000×200×20%+1000×(2+2)×0.5=10000+5000+40000+2000=57000(元)。
【地雷預警】將不同稅率應稅消費品組成成套消費品銷售的,應從高適用稅率。
【總結口訣】非獨門市售價計,換抵投套從高計
【備注】
1.“換抵投”是指按照最高售價、“套”是指按照最高稅率。
2.注意特例,金銀首飾與其他產品組成成套消費品銷售的,應按銷售額全額征收消費稅,不適用從高計稅。

喬老師
2020-08-28 13:08:15 8803人瀏覽
注意這里不是從量計稅。
將不同稅率應稅消費品組成成套消費品銷售的,應從高適用稅率。
即全部按照白酒適用的稅率計算納稅。
白酒是復合計稅的,從價+從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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