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7.甲公司應付乙公司購貨款1200萬元于2×20年6月20日到期,經與乙公司協商進行債務重組,甲公司以其生產的200件A產品抵償該債務,甲公司將抵債產品運抵乙公司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后,原1200萬元債務結清,甲公司A產品的市場價格(計稅價格)為每件5萬元(不含增值稅),成本為每件4萬元,未計提存貨跌價準備。6月30日,甲公司將A產品運抵乙公司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甲、乙公司均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商品適用的增值稅稅率均為13%。乙公司在該項交易前已就該債權計提了200萬元壞賬準備,當日該債權公允價值為1080萬元。不考慮其他因素,下列關于該交易或事項的會計處理中,正確的有( )。
A.甲公司應計入其他收益的金額為270萬元
B.甲公司應確認營業外收入70萬元
C.乙公司取得A產品的入賬價值為1000萬元
D.乙公司應計入投資收益的金額為80萬元
【答案】AD
【解析】甲公司應計入其他收益的金額=1200-200×4-200×5×13%=270(萬元),選項A正確;甲公司不確認營業外收入,選項B錯誤;乙公司取得A產品的入賬價值=1080-200×5×13%=950(萬元),選項C錯誤;乙公司計入投資收益的金額=1080-(1200-200)=80(萬元),選項D正確。

王老師
2020-09-25 22:37:11 842人瀏覽
債務人的分錄
借:應付賬款1200
貸:庫存商品8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130
其他收益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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