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二)遞延所得稅資產的計量
1.適用稅率的確定
(1)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時,采用轉回期間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基礎計算確定。
(2)無論相關的可抵扣暫時性差異轉回期間如何,遞延所得稅資產均不予折現。
2.遞延所得稅資產的減值
資產負債表日,企業應當對遞延所得稅資產的賬面價值進行復核。
如果未來期間很可能無法取得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用以利用可抵扣暫時性差異帶來的利益,應當減記遞延所得稅資產的賬面價值。
遞延所得稅資產的賬面價值減記以后,以后期間根據新的環境和情況判斷能夠產生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用以利用可抵扣暫時性差異,使得遞延所得稅資產包含的經濟利益能夠實現的,應相應恢復遞延所得稅資產的賬面價值。
【手寫板】
減值轉回:
壞賬準備/存貨跌價準備/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債券投資)/合同取得成本/合同履約成本/遞延所得稅資產/持有代售
背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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