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清償行為有疑問?老師詳細解答!
①債務人前債權人50w,雖然在當初設定擔保的時候,擔保物只值30w(僅對30w的債權擔保),但現在擔保物的價值是200w,債務人的個別清償行為會導致債務人取回200w的擔保物,使債務人財產受益了,為什么個別清償行為無效呢 ?
②如果,經管理人同意,債務人對債權人清償50w,取回擔保物,清償行為的效力,又怎樣呢?
問題來源:

蔡老師
2022-08-11 11:57:23 682人瀏覽
① 這里個別清償無效指的是,雖然債權是50萬,但只有30萬是有擔保的,而剩余的20萬是沒有擔保的,清償完30萬,取回擔保物,是使全體債權人受益的,有效,但20萬沒有擔保,此20萬的清償是無效的。
②如果管理人同意的話,在此基礎上,往往出現了惡意串通的情形,惡意串通效力是無效的,此時不是20萬無效,而是50萬都無效,當被債權人所知道的時候,是有權向人民法院去申請更換管理人的,更換后,重新處理。
希望可以幫助到您O(∩_∩)O~相關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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