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3)脅迫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4)欺詐
①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2017年案例分析題)
②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一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欺詐行為的,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解釋】(1)對于第三人欺詐,只有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時才可以撤銷;(2)對于第三人脅迫,無論相對人是否“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均可以撤銷。

劉老師
2021-06-02 14:55:55 935人瀏覽
注意脅迫行為還是欺詐行為都不涉及善意和惡意的表述,因為行為實施人主觀上一定是惡意的,您需要區分的是對于第三人欺詐,只有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時才可以撤銷;對于第三人脅迫,無論相對人是否“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均可以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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