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以上,過半數的總結
列如:董事會召開是過半數董事出席。一般股份公司董事會表決是全體董事1/2以上通過。股東大會決議是過半數通過。獨立董事又是1/2以上。實際出資人那邊又是半數以上。等
問題來源:
特別職權 | 行使要求 |
重大關聯交易(總額高于300萬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經審計凈資產值的5%) | (1)應由1/2以上獨立董事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會討論 (2)對重大關聯交易,獨立董事作出判斷前,可以聘請中介機構出具獨立財務顧問報告,作為其判斷的依據行使要求 |
向董事會提議聘用或解聘會計師事務所 | |
特別職權 | 應取得全體獨立董事1/2以上同意 |
向董事會提請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 |
提議召開董事會 | |
在股東大會召開前公開向股東征集投票權 | |
獨立聘請外部審計機構和咨詢機構,對公司的具體事項進行審計和咨詢 | 應取得全體獨立董事同意 |

姜老師
2023-06-21 09:45:45 797人瀏覽
半數以上是包含半數,而過半數是不含半數。老師給你列舉一下相關法條。此處還是以記憶為主的哦。
半數以上:
1.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為發起人。其中,須有半數以上(≥1/2)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
2.實際出資人未經公司其他股東半數以上(≥1/2)同意,請求公司變更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記載于股東名冊、記載于公司章程并辦理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有限責任公司設立董事會的,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主持。有限責任公司不設董事會的,股東會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4.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以書面或者其他能夠確認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30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不同意的股東不購買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視為同意轉讓。
5.股東大會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的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主持。
過半數:
1.發起人應當在股款繳足之日起30日內主持召開創立大會。創立大會應有代表股份總數過半數(>1/2)的發起人、認股人出席,方可舉行。
2.一般的有限責任公司監事會主席由全體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
3.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對外轉讓股權時,先看公司章程的規定,公司章程沒有規定的,才適用《公司法》的規定(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
4.公司為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接受擔保的股東或者受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
5.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
6.股東大會的一般決議(對解聘會計師事務所作出決議、選舉和更換獨立董事、審議批準變更募集資金用途事項、發行公司債券等),由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
7.股東大會的一般決議(對解聘會計師事務所作出決議、選舉和更換獨立董事、審議批準變更募集資金用途事項、發行公司債券等),由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
8.上市公司為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提供擔保,必須由股東大會作出決議;股東大會在審議為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提供的擔保議案時,該股東或受該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與該項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股東大會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
9.上市公司提供的下列擔保,應當經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①單筆擔保額超過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10%的擔保;②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對外擔??傤~,超過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50%以后提供的任何擔保;③為資產負債率超過70%的擔保對象提供的擔保。
10.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會,董事會會議應有過半數(>1/2)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
11.董事會作出決議(如選舉董事長、更換高級管理人員)必須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通過。
12.上市公司董事與董事會會議決議事項所涉及的企業有關聯關系的,不得對該項決議行使表決權,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決權。該董事會會議由過半數的無關聯關系董事出席即可舉行,董事會會議所作決議須經無關聯關系董事過半數通過。出席董事會的無關聯關系董事人數不足3人(≤2人)的,應將該事項提交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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