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7月8日,市場出現關于風順科技即將簽署重大交易合同的傳聞。7月9日,風順科技股票開盤即漲停,之后又一個交易日漲停。7月10日,證券交易所就股價異動向風順科技提出問詢,要求其發布澄清公告。7月10日晚間,風順科技發布公告稱,公司無應披露之信息。7月16日,風順科技發布臨時公告,披露公司已與A公司簽訂重大技術服務合同合作意向書。
2015年10月底,監管機構根據舉報,對風順科技股票交易異常情況立案調查,并查明如下事實:
(1)孫某系風順科技董事長王某的表弟,2015年7月8日市場開始出現傳聞后,孫某于當日向王某之妻了解情況,王妻向孫某確認風順科技正與A公司商談合作事宜,且簽約可能性較大,孫某遂于7月9日買入風順科技股票,并于7月15日賣出,獲利30萬元。
(2)投資者張某于2014年2月高價買入風順科技股票,并一直持有,市場出現傳聞后,張某擔心有人以虛假信息操縱股價,遂于2015年7月10日賣出所持有的全部風順科技股票,虧損10萬元。張某主張,其虧損系風順科技虛假陳述所致。
在監管機構調查過程中,負責公司信息披露事務的董事會秘書鄭某辯稱,公司未正確披露重大技術服務合同的相關信息,是公司實際控制人授意而為,自己僅是遵照指令行事,不應受到處罰。
投資者劉某持有風順科技11%的股份。劉某認為風順科技董事長王某對這場股市風波負有直接責任,提議召開董事會會議罷免王某的董事長職務。
投資者錢某自2014年3月起一直持有風順科技股票,持股比例為0.1%。錢某認為,董事長王某對公司信息披露不及時負主要責任,同時造成信息泄露,違反忠實和勤勉義務,損害了公司利益。2015年10月7日,錢某書面請求公司監事會起訴王某,遭到拒絕。次日,錢某以個人名義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王某賠償公司損失。
要求:
根據上述內容,分別回答下列問題。
在本題中,張某買入風順科技股份的時間為2014年2月,在虛假陳述實施日(2015年7月10日)之前,買入時間段不符合要求,人民法院不能推定張某的損失與風順科技的虛假陳述行為有因果關系。

柳老師
2019-10-18 09:43:02 2747人瀏覽
投資者在虛假陳述實施日及以后,至揭露日或者更正日之前買入該證券,在虛假陳述揭露日或者更正日及以后,因賣出該證券發生虧損,或者因持續持有該證券而產生虧損,即推定投資者的損失與虛假陳述行為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至于判斷這兩個時間點,要在題中找到標志:
虛假陳述實施日:
(1)對于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等積極虛假陳述行為,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發布虛假陳述文件的日期,即可確定為虛假陳述實施日;(2)對于隱瞞和不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則以法定期限的最后一個期日為虛假陳述實施日。
虛假陳述揭露日:
(1)監管機關有關立案稽查的消息,可以作為揭露日的標志;
(2)媒體的揭露行為是否可以作為虛假陳述揭露日,可與相關股票是否停牌掛鉤,如果媒體的揭露行為引起該股票價格急劇波動導致其停牌的,則可以認定其揭露行為的時日為虛假陳述揭露日。
找實施日就要找“媒體發布虛假陳述文件的日期”、“隱瞞和不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法定期限的最后一個期日”;
找揭露日就要找“監管機關有關立案稽查的消息的時間(一般題干中會說證監會立案調查的時間)”、“媒體的揭露行為引起該股票價格急劇波動導致其停牌的,揭露行為的時日為虛假陳述揭露日”。
每個努力學習的小天使都會有收獲的,加油!相關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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