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53.2011年10月8日,甲提出將其正在使用的轎車贈送給乙,乙欣然接受。10月21日,甲將車交付給乙,但未辦理過戶登記。交車時,乙向甲詢問車況,甲稱“一切正常,放心使用”。事實上,該車三天前曾出現剎車失靈,故障原因尚未查明。乙駕車回家途中,剎車再度失靈,車毀人傷。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2012年)
A.甲、乙贈與合同的成立時間是2011年10月8日
B.雙方沒有辦理過戶登記,因此轎車所有權尚未轉移
C.甲未如實向乙告知車況,構成欺詐,因此贈與合同無效
D.贈與合同是無償合同,因此乙無權就車毀人傷的損失要求甲賠償
【答案】A
【解析】(1)選項A:贈與合同是諾成合同,自2011年10月8日雙方達成贈與合意時,合同即告成立;(2)選項B:船舶、航空器和機動車等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仍以交付為要件,但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3)選項C:因欺詐成立的合同,為可撤銷合同;(4)選項D:贈與人故意不告知贈與財產有瑕疵或者保證無瑕疵(本題甲保證車輛一切正常),造成受贈人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王老師
2019-10-06 18:10:33 1148人瀏覽
1.贈與合同是諾成合同,當雙方達成贈與合意時,合同即告成立,本題中,2011年10月8日,甲提出將其正在使用的轎車贈送給乙,乙欣然接受。那么此時合同成立。
2.因欺詐成立的合同,為可撤銷合同,此贈與合同可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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