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胡老師
2021-08-26 13:20:29 4538人瀏覽
材料:2021年8月20日,戊投資者保護機構受50名投資者的委托
投資者保護機構受50名以上投資者委托,可以作為代表人參加訴訟,并為經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確認的權利人依照規定向人民法院登記,但投資者明確表示不愿意參加該訴訟的除外。對于特別代表人訴訟,采用的是“默認加入、明示退出”的方式。
普通代表訴訟和特別代表人訴訟的區別是提起訴訟的主體是誰。普通代表人訴訟是投資者提起虛假陳述等證券民事賠償訴訟時,訴訟標的是同一種類,且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的,可以依法推選代表人進行訴訟。特別代表人訴訟是投資者保護機構接受委托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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