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考點04:借新還舊的擔保責任(★)(P96)
1.主合同當事人協議以新貸償還舊貸,債權人請求舊貸的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債權人請求新貸的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的,按照下列情形處理:
(1)新貸與舊貸的擔保人相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2)新貸與舊貸的擔保人不同,或者舊貸無擔保新貸有擔保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債權人有證據證明新貸的擔保人提供擔保時對以新貸償還舊貸的事實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除外。
2.主合同當事人協議以新貸償還舊貸,舊貸的物的擔保人在登記尚未注銷的情形下同意繼續為新貸提供擔保,在訂立新的貸款合同前又以該擔保財產為其他債權人設立擔保物權,其他債權人主張其擔保物權順位優先于新貸債權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韓老師
2022-04-15 11:47:22 1665人瀏覽
我有一個房子,同時賣給了兩個人:張三和李四,和他們兩人都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這兩份合同在法律上都有效,這就是債權的兼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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