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正確答案:A,B,D
答案分析:(1)選項B:主債權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法律后果,以登記作為公示方式的權利質權,參照適用抵押權的規定;(2)選項CD:主債權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后,財產被留置的債務人或者對留置財產享有所有權的第三人請求債權人返還留置財產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債務人或者第三人請求拍賣、變賣留置財產并以所得價款清償債務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孫老師
2021-08-23 17:34:26 2204人瀏覽
主債權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后,財產被留置的債務人或者對留置財產享有所有權的第三人請求債權人返還留置財產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為留置權是法定的擔保物權,其行權是在滿足留置的構成要件就可以,通常來說留置是發生在債務訴訟時效屆滿前的,在屆滿后,債務人主張返還財產肯定不能得到支持,因為擔保物權還沒有實現,畢竟留置是在訴訟時效屆滿前,如果可以支持返還,那豈不是說將來只要債務人熬過了主債務的訴訟時效期間,財產就又回到自己手里,對債權人不公平,所以不能要回去,但是可以主張變賣財產清償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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