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答案】C
【解析】物權變動是典型的處分行為。而負擔行為更趨向于債權行為。選項A、B均屬于訂立合同,因此是負擔行為。選項C會導致物權變動,因此是處分行為。選項D是事實行為,而非民事法律行為。

丁老師
2025-03-17 15:56:18 207人瀏覽
勤奮刻苦的同學,您好:
民事法律行為要求行為人通過意思表示主動追求法律后果(如簽訂合同)。
而事實行為的法律后果由法律直接規定,與當事人主觀意圖無關。
拆除或建造房屋時,雖然您可能存在"想要拆建"的意愿,但物權變動效果(如房屋滅失或新建物權)完全基于客觀事實完成。例如房屋拆毀后物權自動消滅、建成后自動取得所有權,這些都無須通過法律行為中的意思表示來實現,因此屬于事實行為。
希望可以幫助到您O(∩_∩)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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