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正確答案:A,C,D
答案分析:選項B應當作代表合伙企業(而不是以有限合伙人自己的名義)對外簽訂買賣合同理解,屬于執行合伙事務的行為。

楊老師
2019-10-17 10:22:22 4297人瀏覽
【口訣】入退提議會計所,獲報查賬訴擔保。
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為,不視為執行合伙事務(允許有限合伙人從事):
①參與決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②對企業的經營管理提出建議;
③參與選擇承辦有限合伙企業審計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
④獲取經審計的有限合伙企業財務會計報告;
⑤對涉及自身利益的情況,查閱有限合伙企業財務會計賬簿等財務資料;
⑥在有限合伙企業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時,向有責任的合伙人主張權利或者提起訴訟;
⑦執行事務合伙人怠于行使權利時,督促其行使權利或者為了本企業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提起訴訟;
⑧依法為本企業提供擔保。
相關答疑
-
2025-05-20
-
2024-07-20
-
2022-07-09
-
2022-04-21
-
2022-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