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權處分的民事法律行為效力待定如何理解?
老師您好,看了其他人的提問,依舊有一點混亂。融資租賃,甲公司無所有權,對丁的轉讓,構成無權處分,無權處分效力不是待定的嗎?還是說,構成善意取得,無權處分自始有效?
問題來源:
甲公司欲購乙公司生產的塔吊,因缺乏資金,遂由丙公司提供融資租賃;收到乙公司依約發來的塔吊后,甲公司發現并不適用于自己目前在建的工程使用,經甲公司董事會決定將該塔吊按市場價格轉售給不知情的丁公司并完成交付。根據規定,有關本案的下列說法中,不正確的有( )。
正確答案:A,B,D
答案分析:
(1)選項A:租賃物不符合約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時,出租人不承擔責任,但承租人依賴出租人的技能確定租賃物或者出租人干預選擇租賃物的除外。(2)選項BC:當事人一方以出賣人在締約時對標的物沒有所有權或者處分權為由主張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賣人因未取得所有權或者處分權致使標的物所有權不能轉移,買受人要求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張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3)選項D:丁公司有權主張善意取得塔吊的所有權,丙公司無權要求返還塔吊,但可以請求甲公司承擔違約責任或侵權責任。

王老師
2019-10-06 17:43:02 1540人瀏覽
無權處分的民事法律行為效力待定。構成善意取得,無權處分的物權行為自始有效。
B選項無權處分后物權追認生效,這是對的,但甲丁轉售合同是有效的,無權處分簽訂的合同有效,不需要追認就生效,所以B的說法不正確。
明天的你會感激現在拼命的自己,加油!相關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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