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物孳息收取權歸誰?質權人和留置權人有權收取嗎?
問題來源:
正確答案:A,B,C
答案分析:(1)選項A:留置權屬于法定擔保物權,不必有當事人之間的擔保合同,只要具備法定要件,即可成立。不過,當事人可以通過約定排除適用留置權。(2)選項B:留置權人對留置財產喪失占有的,留置權消滅。(3)選項C:①債權人留置財產后,應與債務人約定留置財產后的債務履行期間;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留置權人應當給債務人60日以上履行債務的期間,但鮮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動產除外。②債務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權人可以與債務人協議以留置財產折價,也可以就拍賣、變賣留置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姜老師
2023-08-16 11:33:06 748人瀏覽
您的理解細節處稍有些偏差哈,相關知識點如下:
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致使抵押財產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權人有權收取該抵押財產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權人未通知應當清償法定孳息義務人的除外。收取的孳息應當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費用。抵押物被扣押之前的孳息歸抵押人,與抵押權人沒有關系;
質權人有權收取質押財產的孳息,但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所收取的孳息應當首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費用。
留置權人有權收取留置財產的孳息,所收取的孳息應當首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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