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可轉換債券籌資
(二)可轉換債券的籌資資本成本
1.計算可轉換債券價值
(1)思路:理性的投資者會比較債券價值和股票價值,在最恰當的時候選擇轉股。因此,對可轉換債券進行價值評估的基礎,是計算債券和股票價值,關鍵是找到最恰當的轉股時間。
(2)案例
某食品行業上市企業擬平價發行可轉換債券籌資5億元,有關資料如下表所示。試計算純債券價值、股票價值、轉換價值,并判斷何時轉股。
參數 | 金額 | 參數 | 金額 |
可轉換債券面值 | 100元 | 轉換比率 | 6.5 |
期限 | 6年 | 股權資本成本 | 12% |
票面利率 | 3% | D0 | 0.4元/股 |
等風險普通債券的市場利率 | 4% | D1 | 0.6元/股 |
不可贖回期 | 3年 | D2 | 0.9元/股 |
第3年末贖回價格(此后每年遞減1元) | 105元 | 2年后股利增長率 | 6% |
【答案】①純債券價值。
發行日:Vd=100×3%×(P/A,4%,6)+100×(P/F,4%,6)=94.76(元)
發行1年后:Vd=100×3%×(P/A,4%,5)+100×(P/F,4%,5)=95.55(元)
發行2年后:Vd=100×3%×(P/A,4%,4)+100×(P/F,4%,4)=96.37(元)
發行3年后:Vd=100×3%×(P/A,4%,3)+100×(P/F,4%,3)=97.23(元)
②股票價值
發行日轉股:
Vs=D1/(1+r)+D2/(1+r)2+D3/(r-g)/(1+r)2=0.6/(1+12%)+0.9/(1+12%)2+0.9×(1+6%)/(12%-6%)/(1+12%)2=13.929(元)
或Vs=D1/(1+r)+D2/(r-g)/(1+r)=0.6/(1+12%)+0.9/(12%-6%)/(1+12%)=13.929(元)
發行1年后轉股:
Vs=D2/(1+r)+D3/(r-g)/(1+r)=0.9/(1+12%)+0.9×(1+6%)/(12%-6%)/(1+12%)=15(元)
或Vs=D2/(r-g)=0.9/(12%-6%)=15(元)
發行2年后轉股:Vs=D3/(r-g)=0.9×(1+6%)/(12%-6%)=15.9(元)
發行3年后轉股:Vs=D4/(r-g)=0.9×(1+6%)2/(12%-6%)=16.854(元)
③每張可轉換債券可以轉成6.5股股票,則
發行日:轉換價值=13.929×6.5=90.54(元)
發行1年后:轉換價值=15×6.5=97.5(元)
發行2年后:轉換價值=15.9×6.5=103.35(元)
發行3年后:轉換價值=16.854×6.5=109.55(元)
④判斷何時轉股
ABCD是轉換價值線,GBF是純債券價值線,兩者之間取金額高者GBCD就是可轉換債券的底線價值。可轉換債券以面值100元發行,市場價值線是ECD。
理解
市場價值線就是可轉換債券的價值。它大于底線價值的原因是,投資者在擁有底線價值的基礎上還擁有一個選擇權,即等待最佳轉股時機獲取更大價值的選擇權。底線價值類似于期權的內在價值,市場價值類似于期權的價值。
從發行時起算,投資者每等待一年再轉股,不但可以獲得債券部分3%的利息支付,而且可以享受轉換價值的增值。因此,在不可贖回期內,投資者的理性選擇是等待(教材此處不絕對嚴謹)。但從第3年末開始,發行人可以贖回債券,且贖回價格低于市場價值,因此第3年末轉股是最佳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