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不把第一步驟完工產品總金額轉入第二步驟直接材料成本科目?
題目中不是說了第一步驟對原料處理后,直接轉到第二步驟么?那么為啥不把第一步驟完工產品的總金額轉入第二步驟直接材料這個成本科目下?
問題來源:
2017年9月相關成本核算資料如下:

要求:
A產品可變現凈值=48000×8.58=411840(元)
B產品可變現凈值=40000×(7.2-0.336)=274560(元)
A產品應分配的成本=572000×411840/(411840+274560)=343200(元)
A產品單位成本=343200/48000=7.15(元/千克)
B產品應分配的成本=572000×274560/(411840+274560)=228800(元)
B產品單位成本=228800/40000+0.336=6.056(元/千克)。

樊老師
2021-07-09 04:23:20 1767人瀏覽
本題是采用平行結轉分步法計算的,您可以沒有明白平行結轉分步法的計算原理。
平行結轉分步法是指在計算各步驟成本時,不計算各步驟所產半成品成本,也不計算各步驟所耗用上一步驟的半成品成本,而只計算本步驟發生的各項其他費用,以及這些費用中應計入產成品成本的份額,將相同產品的各步驟成本明細賬中的這些份額平行結轉、匯總,即可計算出該種產品的產成品成本。
也就是說每一步驟完工的產成品直接匯總到最終產品成本計算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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