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期保值原理與復制原理的區別與聯系
用上面兩個原理進行期權估值的時候 這兩個原理有什么界限嗎?為什么第(1)和第(2)小問還分開問呢?
問題來源:
要求:
上行股價=30×(1+35%)=40.5(元)
下行股價=30×(1-20%)=24(元)
股價上行時期權到期日價值=40.5-30.5=10(元)
股價下行時期權到期日價值=0
組合中股票的數量(套期保值比率)=期權價值變化/股價變化==0.61(股)
借款數額=(到期日下行股價×套期保值比率-股價下行時期權到期日價值)/(1+持有期無風險利率)=(24×0.61-0)/(1+2%)=14.35(元)
看漲期權價值=投資組合成本=購買股票支出-借款=0.61×30-14.35=3.95(元)

田老師
2020-04-11 17:09:59 3941人瀏覽
說明如下:
區別:復制原理和套期保值原理本質是一樣的,計算步驟不一樣,考慮出發點不一樣而已。套期保值原理計算的套期保值比率也就是復制組合原理構建的組合中購買股票的數量。復制組合原理構建的組合是股票和借款組合,該組合現金流量與購買一份期權一樣;套期保值原理構建的組合是股票、期權和借款組合。所謂風險中性原理,是指假設投資者對待風險的態度是中性的,所有證券的預期報酬率都應當是無風險利率
聯系 :復制組合原理本質是構建一個股票與借款組合,該組合現金流量等于期權現金流量,所以需要確定購買股票的數量及套期保值比率
本題無非是第一步要求求套期保值比率而已,本身思路是連貫的。
希望老師的解答能夠對您所有幫助~相關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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