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級會計經濟法第五章思維導圖:主要合同
導圖匯總 | 合同的訂立 | 合同的履行 | 合同的保全 | 轉讓和解除 | 違約責任 | 主要合同 |
距離2024年中級會計師考試越來越近,在剩余的備考時間內大家可以利用思維導圖回顧串聯知識點。下面是《經濟法》第五章【主要合同】知識點的思維導圖等內容,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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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項選擇題】
田某與劉某口頭約定:田某將房屋出租給劉某,租賃期半年,月租金2000元。雙方未辦理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3個月后,田某向劉某主張解除租賃合同,劉某不同意,遂訴至人民法院。訴訟中田某否認雙方口頭約定租期半年,劉某也未能提供證據證明該約定的存在。根據《民法典》的規定,下列有關該房屋租賃合同的說法中正確的有( )。
A. 該房屋租賃合同有效
B. 該房屋租賃合同無效
C. 該房屋租賃合同租期應為半年
D. 該房屋租賃合同租期應視為不定期
【正確答案】A,D
【答案解析】
(1)選項AB:當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的,不影響合同的效力;(2)選項CD:租賃期限6個月以上的,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判斷題】
債權人與保證人可以約定保證期間,但是約定的保證期間早于主債務履行期限或者與主債務履行期限同時屆滿的,視為沒有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 )
【正確答案】錯
【答案解析】
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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