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級會計經濟法第五章思維導圖:合同的訂立
導圖匯總 | 合同的訂立 | 合同的履行 | 合同的保全 | 轉讓和解除 | 違約責任 | 主要合同 |
2024年中級會計師考試即將開始,剩余的備考時間非常有限,希望大家能把握好時間努力學習!下面是《經濟法》第五章【合同的訂立】知識點的思維導圖等內容,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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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項選擇題】
甲公司以電子郵件的方式向乙公司發出了一份購買100臺電視的要約。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情形中,甲公司可以撤銷要約的是( )。
A. 甲公司在電子郵件中明示要約不可撤銷
B. 甲公司在電子郵件中以確定了承諾期限的方式明示要約不可撤銷
C. 乙公司有理由認為要約是不可撤銷的,且已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準備工作
D. 甲公司的電子郵件已經到達乙公司指定的郵箱,且乙公司尚未作出承諾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
在要約生效后、受要約人承諾前,要約人可以撤銷要約,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要約人以確定承諾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約不可撤銷;(2)受要約人有理由認為要約是不可撤銷的,并已經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準備工作。
【多項選擇題】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下列關于締約過失責任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
A. 一方當事人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造成對方損失的,應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B. 締約過失責任適用于合同不成立、被撤銷、無效等情況
C. 無論合同是否成立,當事人均不得泄露或者不正當地使用在訂立合同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秘密或者其他應當保密的信息
D. 締約過失責任賠償的是履行利益損失
【正確答案】A,B,C
【答案解析】
選項D:締約過失責任賠償的是信賴利益損失,違約責任賠償的是履行利益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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