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奧小編】2014年注冊會計師考試8月即將進入注會準考證打印階段(點擊查閱2014注冊會計師準考證打印時間和打印入口),與此同時,注會基礎備考階段也接近尾聲,進入緊張的2014注會沖刺備考階段。
為提高考生們的備考效率,小編為考生們整理了東奧論壇學神——信仰童鞋總結的重要考點精華,這些內容總結性強,非常有利于考生記憶,是沖刺階段的絕佳備考資料,今天的內容是2014注會《稅法》之關稅法:
稅法之關稅法
關稅一章內容主要出客觀題,出題點也集中在特殊性規定上,比如關稅適用稅率的特殊情況上。有些內容可考性太低,整理時予以戰略放棄,請小伙伴們自行判斷,若本人筆記未整理內容而考試居然出題了,本人概不負責。(無法定和約定義務,故無責任),祝大家在東奧學習愉快,到此篇為止,稅法小稅種全部總結完畢。
一、【稅則歸類原則】原材料看屬性,制成品看用途。無法歸類的報海關總署明確。
二、【滑準稅】是一種特殊的從價定率征稅辦法,其規則是隨著進口商品價格由高到低而由低到高設置。進口商品大部分是從價定率計征,少部分會選擇從量定額法、復合法(也叫混合法,及從價和從量并用)和滑準稅。
三、【特別關稅】包括報復性關稅、反傾銷稅與反補貼稅、保障性關稅。(選擇題)
四、進口適用稅率的選擇是根據貨物的原產地而確定,最惠國稅率、協定稅率、特惠稅率的國家或地區的名單,由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決定,報國務院批準執行。注意:不是海關總署決定,而是由關稅稅則委員會決定。
五、原產地不明的進口貨物實行普通稅率。
六、關稅稅率的適用規則(一般為“當日”)
(一)進出口貨物,應按納稅人申報進口或者出口之日實施的稅率征稅。
(二)進口貨物到達之前,經海關核準先行申報的,應該按照裝載此貨物的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實施的稅率征稅。
(三)進出口貨物的補稅和退稅,應按該進出口貨物原申報進口或出口之日所實施的稅率。但有特例情況。參見劉穎老師總結的表格,對于這一內容,只能理解、比較記住,選擇題幾乎每年都考:
具體情況 |
適用稅率 |
備注及輔助理解 |
減免稅貨物轉讓或改變成不免稅用途的 |
海關接受納稅人再次填寫報關單申報辦理納稅手續之日實施的稅率 |
以新填寫報關手續之日為準 |
加工貿易進口保稅料、件轉為內銷的 |
經批準的,為申報轉內銷之日的稅率 |
確定其已轉內銷之日 |
未經批準擅自轉為內銷的,為查獲之日的稅率 | ||
暫時進口貨物轉為正式進口的 |
申報正式進口之日實施的稅率 |
以正式進口為準 |
分期支付租金的租賃進口貨物分期付稅時 |
海關接受納稅人再次填寫報關單申報辦理納稅手續之日實施的稅率 |
以新填寫報關手續之日(同第1行之規定) |
溢卸、誤卸貨物事后需補稅的 |
其原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實施的稅率 |
可以查明的,找原申報進境之日 |
進口日期無法查明的,按確定補稅當天的稅率 |
無法查明的,按補稅當天 | |
稅則歸類改變、完稅價格審定、其他工作差錯而需補稅的 |
原征稅日期實施的稅率 |
原征稅日期 |
緩稅進口以后繳稅的 |
原進口之日實施的稅率 |
原進口之日 |
走私補稅 |
查獲之日的稅率 |
查獲之日 |
信仰提示:從實質上來說,不合法的按查獲之日稅率,合法的,看實質視為進口之日,不管是“暫時進口轉為正式進口”抑或是“稅則改變、完稅價格審定差錯本身不改變進口本身的正式性和合法性”,其實質都是要找哪天算是正式進口,這一天的稅率就算數。(此段讀者可忽略,呵呵。)
七、【原產地規定】進口關稅稅率主要看原產地,我國采用全部原產地生產標準,實質性加工標準。前者很好理解,關鍵是后者。所謂實質性加工標準,是指對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參與生產的產品,確定原產國時以最后一個對貨物進行經濟上可以視為實質性加工的國家為原產國。
八、實質性加工是指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一)進出口稅則4位數稅號一級的稅則歸類發生改變;
(二)加工增值部分占新產品總值比例超過30%及以上的。(這一點經常出題,甚至可以出計算型選擇題)
九、關稅完稅價格。這是重點內容,說其重點,是因為關稅完稅價格對消費稅、增值稅的計算有影響。當然,關稅和消費稅一樣,是價內稅。一般進口貨物的關稅完稅價格是以成交價格為基礎的完稅價格。貨價包括應由買房負擔、支付的傭金、經紀費、包裝費用、與貨物視為一體的容器費用和其他費用。但不包括買房向自己的采購代理人支付的購貨傭金(此為重點),也不包括貨物進口后發生的安裝、運輸費用。
十、進口貨物的完稅價格表示為CIF:C是完整的貨價;I是保險費,包括在出口國和進口途中的保險費;F是運費和其他費用,也是包含在出口國和進口途中的運費和其他費用。最后看下劉穎老師提供的歸納表格:
完稅價格的構成:
完稅價格的構成因素 |
不計入完稅價格的因素 |
基本構成:貨價+至運抵口岸的運費+保險費,即CIF。
綜合考慮可能調整的項目:
①買方負擔、支付的中介傭金、經紀費
②買方負擔的包裝、與貨物視為一體的容器的費用
③買方付出的其他經濟利益
④與進口貨物有關的且構成進口條件的特許權使用費 |
①向自己的采購代理人支付的購貨傭金和勞務費用(最?迹
②貨物進口后發生的安裝、運輸等費用
③進口關稅和進口海關代征的國內稅
④為在境內復制進口貨物而支付的復制權費用
⑤境內外技術培訓及境外考察費用 |
十一、關于貨物海關估價方法之選擇(按順序):
(一)相同或類似貨物成交價格方法
(二)倒扣價格方法
(三)計算價格的方法
(四)其他合理的方法
十二、不得使用以下價格(選擇題出題點):
(一)境內生產的貨物在境內的銷售價格;
(二)可供選擇的價格中較高的價格;
(三)貨物在出口地市場的銷售價格;
(四)以計算價格方法規定的有關各項之外的價值或費用計算的價格;
(五)出口到第三國或地區的貨物的銷售價格;
(六)最低限價或武斷虛構的價格。
十三、特殊進口貨物的完稅價格。
此部分內容好多,但考試一般肯定會出題,某些考生如果覺得為了一分要記下整個表情不劃算的話,可以戰略放棄,圖表見劉穎老師2014年稅法基礎班講義或者東奧稅法輕1第177頁。
十四、出口貨物完稅價格。
出口貨物一般都采用從價定率計算關稅,完稅價格與進口貨物時類似。
出口貨物關稅完稅價格的構成:
十五、成交價格不能確定時,依照下列方法估定(對比記憶,看到能選對即可,不必背下來):
(一)同時或大約同時向同一國家或地區出口的相同貨物的成交價格;
(二)同時或大約同時向同一國家或地區出口的類似貨物的成交價格;
(三)根據境內生產相同或類似貨物的成本、利潤和一般費用、境內發生的運輸及其相關費用、保險費計算所得的價格;
(四)按照合理方法估定的價格。
十六、關于運費和保險費與完稅價格之確定,值得記住的只有一條:無法確定或未實際發生運保費的,按照同期同行業運費率計算運費,按照(貨價+運費)乘3‰計算保險費。將計算出的運保費計入完稅價格。
十七、關稅法定減免:
(一)關稅稅額一票50元以下(RMB)
(二)無商業價值的廣告品和貨樣(此處考試時選項常設置為“廣告品和貨樣”,關鍵詞是“無商業價值”,切記!)
(三)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贈送之物資
(四)進出境運輸工具裝載的途中必須的燃料、物料和飲食用品
特別減免一般針對科教用品、扶貧慈善性捐贈物資等,了解一下即可。
十八、征收管理:
(一)進口貨物應自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起14日內;
(二)出口貨物應自貨物運抵海關監管區后裝貨的24小時以前。
(三)關稅的繳納:納稅人應自海關填發稅款繳款書之日起15日內繳納關稅。
(四)關稅延期納稅的最長時限是6個月。
(五)關稅溢征、補征和追征
注意:征管法對溢征、補征的期限均為3年,追征還有“特殊情況延長至五年”,對偷稅、抗稅、騙稅則無期限限制。當然,滯納金都是少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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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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