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奧小編】2014年注冊會計師考試8月即將進入注會準考證打印階段(點擊查閱2014注冊會計師準考證打印時間和打印入口),與此同時,注會基礎備考階段也接近尾聲,進入緊張的2014注會沖刺備考階段。
為提高考生們的備考效率,小編為考生們整理了東奧論壇學神——信仰童鞋總結的重要考點精華,這些內容總結性強,非常有利于考生記憶,是沖刺階段的絕佳備考資料,今天的內容是2014注會《稅法》之車輛購置稅法:
稅法之車輛購置稅法
1.在“使用”環節一次征收(稅率10%)
包括購買使用、進口使用、受贈使用、自產自用、獲獎使用和其他使用,只要在境內“使用”,就要納稅。
2.計稅依據(類比增值稅的計稅依據)
(1)購買自用的,計稅價格=(含增值稅的銷售價格+價外費用)÷(1+稅率或征收率)
(2)進口自用的,組價=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或:組價=(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消費稅稅率),當然,運用本公式時要注意車輛是否需要繳納消費稅。大卡車大貨車不繳納消費稅,小汽車則需繳納消費稅。
(3)其他自用車輛。A.按購置價格確定B.主管稅務機關參照“最低計稅價格”核定。(一般適用于自行申報的價格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的情形。)
3.關于最低計稅價格。
(1)已繳納過車輛購置稅并辦理了登記注冊手續的車輛底盤發生更換,最低計稅價格為最新核發的同類型新車最低計稅價格的70%;
(2)減免稅條件消失的車輛。最低計稅價格=同類型新車最低計稅價格*[1-(已使用年限÷規定使用年限)],其中,使用未滿一年的,不予計算已使用年限;規定國產車輛使用年限為10年,進口車為15年。超過使用年限,不再征稅。
(3)自產自用、受贈使用、獲獎使用以及以拍賣、抵債、走私、罰沒等取得并自用應稅車輛的,無法取得購置價格或者購置價格偏低的,均要以國家稅務總局核定的最低計稅價格計稅。
4.計稅依據中包含購買車輛時支付的工具件價款和零部件價款、支付的車輛裝飾費以及銷售單位開展優質銷售所開票收取的有關費用,不包含增值稅稅額和支付的控購費。(選擇題出題點)計算型選擇題出題時一般會出現“統一開具普通發票”或類似字眼,凡是各項費用開在一張發票上無法劃分的,都要作為計稅依據。這一點其實和增值稅完全相同。實際上,車購稅的計稅依據本就和增值稅計稅依據有類同之處,可以比較記憶。
5.關于進口自用,強調的就是進口并“自用”,如果不是自用,而是用于銷售、抵債、以物易物等,不繳納車購稅。另外,購買別人進口的車輛,不能叫進口自用。
6.【信仰提示2】一定要注意納稅主體,比如,受獎勵者取得企業獎勵的應稅車輛,由受獎勵者納稅,而不是由企業納稅,企業將應稅車輛對外抵債的,不納稅,但接受該車輛的主體使用時應該納稅。
7.【信仰提示2】車購稅是一次課征制,購買使用過的車輛自用,若取得車購稅完稅憑證,則不需要再納稅。這一點要與減稅、免稅條件消失車輛的情況相區分,后者要考慮使用年限的問題,前面第4(2)中已述及,不再贅述。
8.對不能提供購車發票和有關購車證明資料的,檢查地稅務機關按照最低計稅價格征稅;但如果納稅人回落籍地后提供的發票金額和支付的價外費用之和高于最低計稅價格,差額部分還應該補稅,總之,國家不能吃虧。
9.關于優惠。(考試時一定要注意措辭的不同)
(1)外國駐華使領館和國際組織駐華機構及其外交人員自用車輛免稅;
(2)軍警列入軍隊武器裝備訂貨計劃的車輛免稅,此處注意中國武警不是一般的警察,而是軍隊序列。
(3)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車輛。
(4)防汛和森林消防部門用于設有固定裝置的指定型號車輛。
(5)回國服務的留學人員(所謂“海龜”)用現匯購買1輛個人自用國產小汽車。(這是最經?嫉,必須精準記憶,“現匯”、“1輛”、“自用”、“國產”)
(6)長期來華定居專家進口自用的1輛小汽車。
(7)城市公交企業購置的公共汽電車免稅。(2012——2015)
(8)三輪農用運輸車免稅。(新增內容)
10.關于征收管理。
車購稅是在使用環節(即最終消費環節)征收,采用一次課征制也就是在上牌登記注冊前征收。所以一般應向登記注冊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如果不需辦理登記,則在納稅人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提供車主身份、車輛價格、車輛合格證明。納稅期限為60日。方法有三類:自報核銷、集中征收和代征、代扣、代收。關于退稅,這一點沒什么好說的,車沒登記成功(公安機關不給登記)或者被召回(由銷售方),理應退稅,當然需要拿著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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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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