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奧小編】2014年注冊會計師考試8月即將進入注會準考證打印階段(點擊查閱2014注冊會計師準考證打印時間和打印入口),與此同時,注會基礎備考階段也接近尾聲,進入緊張的2014注會沖刺備考階段。
為提高考生們的備考效率,小編為考生們整理了東奧論壇學神——信仰童鞋總結的重要考點精華,這些內容總結性強,非常有利于考生記憶,是沖刺階段的絕佳備考資料,今天的內容是2014注會《稅法》個人所得稅要點總結(四):
個人所得稅核心要點總結(四)
個稅的內容繼續總結,建議全面掌握,不過對一些太繞口的話記住關鍵詞即可,因為考試時這樣的內容一般會出選擇題,了解即可,無需深究。祝大家在東奧學習愉快!
35.需要按工資、薪金所得征收個稅的一些特別規定:
(1)企業為員工支付的各項免稅之外的保險金;
(2)單位為職工購買的商業性補充養老保險等,應照章征收個稅,若退保可退回相應個稅稅款;
(3)退休人員再任職,按規定減除規定的費用扣除保準后,按“工資、薪金所得”計稅。
(4)除法律規定的免稅情形外,單位按低于購置或建造成本出售住房給職工,差價部分按“工資薪金所得”征收個稅。法定免稅情形關鍵詞:住房制度改革期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出售公有住房。
36.關于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的征稅問題,此部分內容不建議大家看教材上那些繁瑣的規定,可參見我東奧2014年注會稅法輕1上劉穎老師給大家的總結,并且看這些總結內容也要結合例題來看,因為此部分內容和注會財管之《成本管理》部分的公式和計算方法也一樣,文字敘述很羅嗦,但實際操作很簡單,請聽我一一道來:
(1)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作為1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這個分兩種情形:
A.當月工資薪金收入高于費用扣除限額(一般為3500),分別計算即可;
B.當月工資薪金收入低于費用扣除限額(一般為3500),差額部分要在全年一次性獎金中扣除。
詳見第387頁例題16、例題17。再次提醒,大家只要看劉穎老師編寫的例題即可!
(2)雇主為雇員負擔全年一次性獎金部分稅款。這實質上是給雇員又增加了收入,所以要進行一定的稅務處理。見稅法輕1的例題18.關鍵是第二步的處理,即如何計算出應納稅所得額。
(3)關于全年一次性獎金的一些補充說明:
A.一個納稅年度內只能使用一次。
B.其他各種名目的獎金(半年獎、季度獎、加班獎、先進獎、考勤獎等),一律與當月工資、薪金收入合并,按規定繳納個稅。即是說,不可以用針對全年一次性獎金的這種稅務處理方法。
37.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個稅處理的特別規定:
(1)年金的單位繳費部分,暫在計入個人賬戶時,個人暫不繳納個稅;
(2)個人繳費部分在不超過本人繳費工資計稅基數的4%標準內的部分,暫從個人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3)超過上述標準的部分,應計入當期工資薪金所得,依法計征個稅。
(4)企業年金個人繳費工資計稅基數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職業年金個人繳費工資計稅基數為職工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無論是企業年金,還是職業年金,超過“300%”部分均不計入基數。(此處不必深究,記住個數字即可)
(5)年金基金投資運營收益分配計入個人賬戶時,暫不繳納個稅。
38.退休時領取年金的個稅處理:
(1)2014年1月1日后,按月領取年金,全額按照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稅,如為按季、按年領取,也要平均計算成按月的金額,每月領取額按月計征個稅。
(2)已繳納個稅的部分,不必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3)因出境定居一次性領取或者因為個人死亡,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一次性領取年金個人賬戶資金,可按照12個月分攤到各月,就其每月分攤額,按照上述方法計稅,除此之外的其他情況下若一次領取,則只可以按照一個月的工薪薪金來計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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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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