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的共同訴訟是指什么
精選回答
普通的共同訴訟是指訴訟標的屬于同一種類,人民法院認為可以合并審理并經當事人同意的訴訟。普通的共同訴訟當事人之間沒有共同權利義務,其中1人的訴訟行為對其他共同訴訟人不發生效力。
普通的共同訴訟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訴訟標的屬于同一種類(不能是共同的);
(2)幾個訴訟必須屬于同一人民法院管轄;
(3)幾個訴訟必須適用同一種訴訟程序;
(4)合并審理能夠達到簡化訴訟程序、節省時間和費用的目的。
必要的共同訴訟是指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為2人以上,其訴訟標的是共同的,人民法院認為必須合并審理、并作出同一判決的訴訟。在必要的共同訴訟中,共同訴訟人必須一同起訴或者一同應訴、彼此有連帶關系、其中1人的訴訟行為經其他共同訴訟人承認,對其他共同訴訟人發生效力。
相關知識點推薦,可以點擊查看:
相關知識點的詳細解讀,考試重難點分析盡在東奧會計在線涉稅服務相關法律欄目。
免費試聽 全部>>
-
稅務師
企業所得稅的征稅對象
2024《稅法二》精學基礎班
免費
已有2500人學習 -
稅務師
企業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
2024《稅法二》精學基礎班
免費
已有2500人學習 -
稅務師
企業所得稅概念及計稅依據
2024《稅法二》精學基礎班
免費
已有2500人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