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一266頁 如何考慮期中審計證據
輕一描述:在將期中實施的實質性程序得出的結論合理延伸至期末時,注會有兩種選擇:1.針對剩余期間實施進一步審計程序;2.將實質性程序和控制測試結合使用。進一步審計程序不就是控制測試和實質性程序嘛?這兩種選擇不是一個意思嗎?還是第一個選擇的意思是實施控制測試或者實施實質性程序?

朱老師
2021-07-23 13:06:19 677人瀏覽
這塊注意,您細看一下,兩種選擇是:1.針對剩余期間實施進一步實質性程序;2.將實質性程序和控制測試結合使用。,所以其實意思就是,要么單獨實質性程序,要么實質性程序+控制測試,這樣一個思路,您參照來看一下。
您再理解理解,哪塊還有問題,歡迎繼續探討。相關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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