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2×18年1月1日,A公司商場店慶酬賓,開展一項獎勵積分計劃。該獎勵積分計劃規定:2×18年1月1日,客戶每在商場內消費10元可兌換1個積分,每個積分可在未來購買產品時按1元的折扣兌現,有效期為3年。
當日,共銷售了200000元的產品,應授予客戶可在未來購買時兌現的積分20000個。A公司預計積分兌換率為98%。基于兌換的可能性估計每個積分的單獨售價為1元。
至2×18年年末,有9600個積分被兌換,A公司預計積分兌換率變為95%。
至2×19年年末,累計有17400個積分被兌換,A公司預計積分兌換率變為97%。
2×20年12月31日,剩余未兌換獎勵積分全部失效。
假定不考慮相關稅費等因素的影響。(答案中金額單位用元表示,計算結果保留整數)
要求:
(1)計算A公司2×18年1月1日授予獎勵積分的公允價值、因銷售商品應當確認的銷售收入,并編制相關會計分錄;
(1)2×18年1月1日
獎勵積分公允價值=200000×20000×98%/(200000+20000×98%)=17851(元)。
應確認收入=200000×200000/(200000+20000×98%)=182149(元)。
借:銀行存款 200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182149
合同負債 17851
(2)計算A公司2×18年度因客戶使用獎勵積分應當確認的收入,并編制相關會計分錄;
(2)2×18年度A公司確認獎勵積分的收入=17851×9600/(20000×95%)=9019(元)。
借:合同負債 9019
貸:主營業務收入 9019
(3)計算A公司2×19年度因客戶使用獎勵積分應當確認的收入,并編制相關會計分錄。
(3)2×19年度A公司確認獎勵積分的收入=17851×17400/(20000×97%)-9019=6992(元)。
借:合同負債 6992
貸:主營業務收入 6992
(4)計算A公司2×20年度因客戶使用獎勵積分應當確認的收入,并編制相關會計分錄。
(4)2×20年度,因未兌換獎勵積分到期失效,則當年兌換部分以及尚未兌換部分,均應確認為收入,則A公司確認獎勵積分的收入=17851-9019-6992=1840(元)。
借:合同負債 1840
貸:主營業務收入 1840
【提示】①年末合同負債分攤計入收入的金額=獎勵積分公允價值×當年實際兌換部分/預計將被兌換總數-上一年已經分攤的金額;②獎勵積分失效時,應將合同負債余額一次確認為當期收入。

陳老師
2020-06-09 04:46:49 2427人瀏覽
應授予客戶可在未來購買時兌現的積分20000個。A公司預計積分兌換率為98%
估計積分總數 20000*98% = 19600
商品單獨售價 200 000
積分單獨售價19600
分攤給商品部分比例= 200 000/(200 000+19600 )
當期收錢200 000
商品部分收入 =200 000/(200000+19600)*收錢200 000 。
如果有疑問請繼續提問,老師會耐心等你,小伙伴加油!相關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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