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形資產形成后為何不加計攤銷金額計算應交所得稅?
2022年應交所得稅不應該是=(884-284*100%-24*100%)*0.25=144?
然后2022年計稅基礎為什么是賬面價值*200%
問題來源:
正確答案:A,B,C,D
答案分析:甲公司2×22年無形資產攤銷金額=240÷5×6/12=24(萬元),甲公司2×22年研發項目(費用化支出)及形成的無形資產(攤銷)計入當期費用的金額=100+160+24=284(萬元),選項A正確;
甲公司2×22年應交所得稅=(884-284×100%)×25%=150(萬元),選項B正確;
2×22年12月31日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240-24=216(萬元),計稅基礎=216×200%=432(萬元),選項C正確;
甲公司2×23年無形資產攤銷金額=240÷5=48(萬元),2×23年應交所得稅=(948-48×100%)×25%=225(萬元),選項D正確。

陳老師
2023-05-15 16:24:32 1471人瀏覽
甲公司2×22年研發項目(費用化支出)及形成的無形資產(攤銷)計入當期費用的金額=100+160【費用化280 】+24【資本化攤銷 】=284(萬元),
你減去284*100%,含資本化24*100%金額。
計稅基礎是以后抵扣金額,以后都按照 200%計算扣除,是賬面價值*200%就是以后抵扣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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