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甲公司擁有一棟專門用于出租的廠房,該廠房于2×16年12月31日建造完成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并于當日用于出租,成本為17000萬元。從2×19年1月1日起,為減少投資性房地產公允價值變動對公司利潤的影響,甲公司將出租廠房的后續計量由公允價值模式變更為成本模式,并將其作為會計政策變更進行了追溯調整。
2×19年度,甲公司對出租廠房按照成本模式計提折舊,并將其計入當期損益。
在投資性房地產后續計量采用成本模式的情況下,甲公司自該出租廠房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的次月起對其采用年限平均法計提折舊,該廠房預計使用25年,預計凈殘值為零。在投資性房地產后續計量采用公允價值模式的情況下,甲公司出租廠房各年年末的公允價值如下:2×17年12月31日為16000萬元;2×18年12月31日為14500萬元;2×19年12月31日為13000萬元。
假定甲公司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25%,按凈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不提取任意盈余公積,不考慮其他因素。
要求:判斷甲公司2×19年1月1日起變更投資性房地產的后續計量模式并進行追溯調整的會計處理是否正確,同時說明判斷依據;如果甲公司的會計處理不正確,編制更正2×19年的會計分錄。(無需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
關鍵點:
(1)首先需要了解,錯誤的變更的分錄是如何編制的:
借:投資性房地產(取得成本)
盈余公積(可能在貸方)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可能在貸方)
貸:投資性房地產——成本
——公允價值變動(可能在借方)
投資性房地產累計折舊(攤銷)
投資性房地產減值準備
將其調整為成本模式計量后,期末計提折舊。
借:其他業務成本
貸:投資性房地產累計折舊(攤銷)
(2)其次,在了解錯誤的分錄如何編制之后,掌握更正分錄的編制。
①將投資性房地產首先恢復到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情況。
借:投資性房地產——成本
——公允價值變動(或貸方)
投資性房地產累計折舊(攤銷)
投資性房地產減值準備
貸:投資性房地產(取得成本)
盈余公積(可能在貸方)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可能在貸方)
借:投資性房地產累計折舊(攤銷)
貸:其他業務成本
【即錯誤分錄的相反分錄】
②恢復為公允價值模式計量后,補充確認其本年應確認的公允價值變動。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貸:投資性房地產——公允價值變動

劉老師
2020-06-06 21:25:07 2025人瀏覽
你直接按照題目錯誤是公允價值模式結轉成本模式,
你改過來是成本模式結轉公允價值模式 。
成本模式 賬面價值 17000-1360 =15640 , 借方沖折舊金額1360 ,貸方沖原價17000
公允價值模式,入賬是 市價14500 ‘分別計入投資性房地產 -成本 17000 ,貸方投資性房地產-公允價值變動 2500
差異是 1140
所得稅影響 1140*25% =285 題目計入借方遞延所得稅資產 285
剩余差異是1140-285=855
盈余公積 855*10% 題目分別計入這兩個科目。
利潤分配 855*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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