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啥不能是兩者兼有的的其他債權投資的核算?
老師好,為啥不能是第二類以公允價值計量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就是同時具有收取合同現金流量和出售呀,我不太明白
問題來源:
正確答案:A,B,C
答案分析:特殊金融工具對于發行方而言不滿足權益工具定義,對于投資方而言也不屬于權益工具投資,投資方不能將其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選項D錯誤。

劉老師
2023-05-24 06:46:48 439人瀏覽
合同現金流量僅限于本金和利息--這樣表述就是滿足現金流測試,可以是債權投資或是其他債權投資。
合同現金流量不僅限于本金和利息--這樣是不滿足合同現金流測試,就是托底事項,是交易性金融資產核算,
通常記這個科目,可以指定記其他權益工具投資科目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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