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正確答案:B,C
答案分析:(1)選項A:目前尚存的董事人數為5人,且超過了公司章程規定人數的2/3,無須召開臨時股東大會;(2)選項D:董事會認為必要時,才須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單老師
2023-04-08 18:39:23 871人瀏覽
勤奮刻苦的同學,您好:
同學的理解有偏差:召集的時候,監事會不召集和主持的,連續90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此處是召集和主持的條件。
本題是考查的是下方的法條(召開條件)。
第一百條 股東大會應當每年召開一次年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在兩個月內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一)董事人數不足本法規定人數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數的三分之二時;
(二)公司未彌補的虧損達實收股本總額三分之一時;
(三)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東請求時;
(四)董事會認為必要時;
(五)監事會提議召開時;
(六)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情形。
希望可以幫助到您O(∩_∩)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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