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黑老師
2022-08-25 02:54:45 750人瀏覽
股東的臨時提案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在股東大會召開10日前提出臨時提案并書面提交董事會。
股東的臨時提案權是指股東可以臨時向股東大會提出供大會審議或表決的議題或者議案的權利。臨時提案權能夠保證少數股東將其關心的問題提交給股東大會討論,有助于提高少數股東在股東大會中的主動地位,實現對公司經營的決策參與、監督與糾正作用。而臨時股東大會就是一個會議,所以區別就是一個是權利、一個是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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