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臨時議案是10日前還是10日內(nèi)?
能講一下這個邏輯在哪里嗎?如果股東大會召開前一個小時才提出提案,哪有思考和表決的時間呢?不明白
問題來源:

李老師
2022-08-06 14:43:57 2481人瀏覽
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在股東大會召開10日前提出臨時提案。10日前不是10日內(nèi),而是提出臨時提案的時間要距離股東大會召開時間大于10天,留給股東對議案思考和論證的時間。
如果股東大會召開前一個小時才提出提案,股東哪有思考時間,股東無法表決。
本題寶華公司和元基公司提出臨時提案的時間符合規(guī)定,是10日之前,物靈公司關(guān)于“寶華公司和元基公司無權(quán)提出臨時提案”的觀點不符合規(guī)定,不是寶華公司和元基公司提出臨時提案不符合規(guī)定。
每天努力,就會看到不一樣的自己,加油!
相關(guān)答疑
-
2025-05-20
-
2025-05-17
-
2023-06-08
-
2023-06-01
-
2023-04-08
您可能感興趣的CPA試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