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正確答案:A,D
答案分析:(1)選項A:董事人數已經不足公司章程所規定人數的2/3,應當召開臨時股東大會;(2)選項B:監事會(單個監事不行)有權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3)選項C: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10%以上的股東請求時,才能召開臨時股東大會;(4)選項D:公司未彌補的虧損達到實收股本總額的1/3時,應當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李老師
2022-05-23 04:44:11 1080人瀏覽
因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最少可以是5個董事,董事會人數不足5人時,需要召開臨時股東大會選舉董事,正好等于5人,滿足董事會人數最低要求。
選A不是因為董事會人數等于5人,而是董事人數不足公司章程所規定人數的2/3,公司章程規定董事會人數為10人,10人的2/3,最少是7人,所以A的情況需要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增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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