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行為和法律行為區別是什么?
老師好,想請教一下法律行為和事實行為的差距這里,不太理解“與意思表示無關”是什么意思呀?比如創作行為不也是表達自然人意思的一種方式嗎?
問題來源:
考點05:法律事實(★★)(P13)
法律事實是指法律規范所規定的,能夠引起法律關系產生、變更或者消滅的客觀現象。根據是否以權利主體的意志為轉移,法律事實分為行為和事件兩類。
1.事件
(1)人的出生與死亡
(2)自然災害與意外事件
(3)時間的經過
2.行為
(1)法律行為(以行為人的意思表示為要素,如訂立合同)
(2)事實行為(與意思表示無關,如創作行為、侵權行為)

李老師
2021-04-11 12:01:20 948人瀏覽
比如創作行為,張某寫了一部小說,不需要張某說話,張某自動就取得小說的著作權,所以創作行為與意思表示無關。
買賣合同是法律行為,甲乙簽訂買賣合同,價款是多少,完全是甲乙自己商量,所以需要甲乙的意思表示。
希望可以幫助到您O(∩_∩)O~相關答疑
-
2024-03-24
-
2021-06-28
-
2021-06-10
-
2021-06-10
-
2020-10-12
您可能感興趣的CPA試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