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正確答案:A,C
答案分析:(1)選項B:采取臨時保障措施,由商務部提出建議,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根據商務部的建議作出決定,由商務部予以公告;(2)選項D:臨時保障措施的實施期限,自臨時保障措施決定公告規定實施之日起,不得超過200天。

王老師
2022-08-08 14:07:42 625人瀏覽
記混了哈~
1.臨時保障措施的實施期限,自臨時保障措施決定公告規定實施之日起,不超過200天。
2.臨時反傾銷措施實施的期限,自臨時反傾銷措施決定公告規定實施之日起,不超過4個月;在特殊情形下,可以延長至9個月。
3.臨時反補貼措施實施的期限,自臨時反補貼措施決定公告規定實施之日起不超過4個月,不得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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