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2月14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簽發了一張50萬元的同城支票,付款人為甲公司開戶行A銀行。乙公司取得支票后,背書轉讓給丙公司,丁公司為乙公司提供保證。3月1日,丙公司請求A銀行付款,A銀行以甲公司存入票款不足為由拒絕付款。根據票據法律制度的規定,丙公司無權向( )行使追索權。
正確答案:B,C,D
答案分析:
支票的持票人應當自出票日起10日內提示付款;超過該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喪失對“出票人”(甲公司)之外的前手的追索權。

孟老師
2019-10-11 13:10:19 755人瀏覽
也是不能的,超過該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喪失對“出票人”(甲公司)之外的前手的追索權。包括保證人。
不知是否解答了您的疑惑,歡迎繼續交流哦~祝考試順利,希望可以幫助到您O(∩_∩)O~相關答疑
-
2025-05-20
-
2024-07-13
-
2020-10-08
-
2019-10-16
-
2019-10-15
您可能感興趣的CPA試題